为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全面深化“平安江北”建设,重点治理旅游行业违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暑期旅游安全,6月23日,在区综合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区旅游局会同政府、综合管理、安监、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畅玩线路费用,联合办理区内旅游企业和事务的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已在各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展开。在这次联合执法行动中,通过现场检查、情况汇报、台账核对等方式,对四星级(花)级酒店进行了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台账及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特种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是否正常,酒店各区域的灭火设备是否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消防设施就位,是否安装了标签管理;检查期间是否进行了食品滞留管理等标准化工作专业畅玩线路。整改行动小组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增强安全意识,落实消防、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责任制,杜绝设备“带病”作业,确保客人人身、财产安全。
为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全市旅游质量监督工作,认真谋划明年工作思路,市旅游局副局长朱碧玉近日带队赴县(市)区调研。在各地,朱碧玉副局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从今年开始,市旅游质量监督执法局按照国家局畅玩线路费用、省局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虚假广告和非法经营购物点,结合宁波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5年城市秩序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旅游投诉,跟踪指导经营旅游企业,着力加强质量监督体系队伍建设专业畅玩线路,为提高游客满意度做出积极贡献。朱碧玉副局长对县(市)旅游质量监督执法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2015年是全面推进宁波法治建设的第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各县(市)、区紧紧围绕打造“中国一流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目标,不断加大旅游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创新旅游质量监管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旅游质量监管影响力,保证我市旅游市场的有序发展。
为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维护工作,9月24日下午,区旅游局召开国庆安全、质量监督、文明旅游采访交流会,6家出境旅行社和地面联系社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旅行社要从节前安全宣传、质量监督、文明旅游培训等方面入手,以旅游车辆安全为重点,强化旅游团安全保障措施。有必要选择具有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提供者和供应商,对旅行社责任保险、签订《旅游客运合同》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和自我纠正专业畅玩线路费用;引导座椅和安全带项目的实施。要杜绝使用无行驶证和无相应证件的车辆,并要求驾驶员每次驾驶前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要加强对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的推荐,督促导游、领队认真告知安全防范措施,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情况,妥善处理道路拥堵等突发事件。副调研员赵正全最后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中秋节和国庆节是旅游活动的集中期,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旅游事业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克服瘫痪和懈怠,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制,分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宣传和计划改进专业畅玩线路,深入、深入、深入地调查和处理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落实风机措施,严格防范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群众投诉、纠纷的发生;确保人民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为确保导游安全从业,4月11日,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座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旅游客车需配备“导向座椅”。在旅游运输车辆乘客门前第一排乘客座椅侧面设置“导游座椅”;旅游运输企业设置印有“导游座椅”字样的座椅罩;旅行社制定团队旅游计划时,应当统筹考虑根据车辆座位和组员数量,游客和导游总人数不得超过工作人员车辆核定人数。为保护导游的劳动权益,记者了解到畅玩线路费用,国内旅游大巴门口有一个可移动折叠座椅。在开车过程中,导游通常在休息时把车放下供骑乘。这个折叠式座椅既没有扶手也没有安全带。坐在这个座位上不仅容易疲劳,而且非常危险。这个位置一旦发生车祸,将是一场非常严重的灾难溪口专业畅玩线路。轻微的追尾或碰撞可能导致坐在这里的人重伤甚至死亡。”可以说,他们每天都坐在离危险最近的地方,“为此,多年前,一个导游协会发起了‘请为导游预订一个特殊座位’的倡议,免费为导游发放了一个特殊的座位套,呼吁旅行社和旅游客运单位在旅游车辆上为导游预留工作“专座”,保护导游的劳动权益。
随着大众旅游时代和全球旅游时代的到来畅玩线路费用,旅游者的旅游方式趋于个性化和个性化,旅游纠纷呈现出类型多样化、关系复杂化的趋势。为提高旅游行政调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市旅游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共同抓管理”的原则专业畅玩线路,采取三项措施创新旅游纠纷调解机制:一是建立旅游纠纷综合协调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处理旅游纠纷的职责清单,加强旅游与工商、物价、商务等13个部门的工作衔接,健全案件联动移送等6个工作机制,形成旅游纠纷综合处理合力,提高旅游投诉处理的综合效益。